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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温州市委会疾呼:“八龙供水”当休矣!
2016/08/12 来源:

联谊报讯 温州市区现有八家供水企业负责供应自来水,城乡供水呈现多元化格局。民盟温州市委会提案建议,加快推进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

温州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分公司是该市唯一一家大型国有供水企业,下辖5座水厂(东向水厂、西山水厂、状元水厂、浦东水厂、藤桥水厂),原水取自珊溪水库和泽雅水库,供水规模为95万吨/日,占市区供水能力的83.8%;供水服务范围包括鹿城区、龙湾区和瓯海区部分区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330平方公里,占市区总面积的85.6%;供水服务人口320万,占全市(区)人口的90.9%;dn100以上供水管道2100公里,西向水厂工程一期工程供水能力为30万吨/日,已通水试运行、供水能力为10万吨/日的石鼓山水厂一期工程正在抓紧施工,预期到2017年,供水规模将达到135万吨/日。

温州市区其余的7家乡镇供水企业,除瓯海区泽雅水厂为国有企业外,其余6家(鹿城区七都水厂、瓯海区梧田街道自来水厂、瞿溪水厂、坑口塘水厂、龙湾区天河水厂、四甲水厂)均为街道集体企业,其原水基本取自小型水库,总供水规模为18万吨/日,供水服务人口约50万,供水范围主要集中在各自街道范围及周边农村。

提案认为,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八龙供水”的体制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工农业污染,使乡镇供水企业的原水安全保障率低。二是乡镇供水企业的供水水量、水压、水质难以保障。乡镇供水企业普遍存在生产规模小、供水能力和建设标准低等问题,供水稳定性难以得到保障。部分乡镇供水水厂设施简陋,无净化工艺,无消毒措施,导致水量、水压、水质均无法得到保障。三是乡镇供水企业供水管网普遍老化,管网漏损严重。各乡镇供水企业形成大大小小多个区域性供水范围,供水管网分散互不相通,难以保障供水安全稳定。

提案建议,按照构建市区供水“一张网”的规划要求,多方协作,多措并举,由温州市公用集团统一兼并7家乡镇供水企业,并负责全市市区范围内的乡镇供水及今后供水设施的建设,达到城乡供水同管网、同水质、同水价、同服务的“四同”管理目标。具体做法上,建议市政府下发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相关实施办法文件,各区政府相应牵头责任单位与市公用集团完成初步协商,确定移交内容。市公用集团根据实际需要,对兼并水厂进行统筹安排,区分备用应急或停产并网,对兼并管网逐步整改,统一规划、统筹实施、统筹资金,以提高管网运行效率,减少管网漏损和二次水质污染,确保供水安全。同时,市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分管副市长牵头,成立以分管副秘书长、发改委、财政、住建、城管、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区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单位,专人负责,加强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精心组织实施。

针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所需的资金,提案建议,主干管建设和水厂工艺改造等由市财政在供水价差成本中予以开支,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和发改委在饮用水水质保障项目中予以配套资金支持。区间干管改造部分由市公用集团、各区政府按比例筹集,进村入户的工程费用除用户自行承担的一户一表改造费用外,超出部分由属地各村承担30%,区政府承担30%,市公用集团承担40%。

提案还建议,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过程中,要落实资产及人员去向。对于尚未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的水厂,接管期间,市、区两级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予以统一补办;对于新接收的正式人员编制,市编办予以调整,增加相应的正式编制。同时要统一水库管理,可由市、区两级水利局牵头相关管理和移交工作。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期间,保留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功能,在纳入全市统一供水后,部分水库视实际情况,以农业灌溉、生态用水、非饮用功能为主,并保留备用水源功能。

(转自2016年8月11日《联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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