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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怡情 艺文养性
2017/11/17 来源:

王铎于庚寅年(清顺治七年,1650年),五十九岁作《字画虽遣怀文语轴》书法,其中说道:“书画虽遣怀,真无益事。不如无俗事时,焚香一室,取古书一披,或吟啸数悟。书下稿本,白发鬖鬖。转瞚即是七帙,将欲撰书,臂痛筋缩,多哕欠伸,必不能从事矣。(庚寅二月夜 王铎偶书)”。一语道破书法的天机。

不同的人群对于书法艺术自然有着不同水平和不同层次的理解。普通人称其为“写字”,在民间,一般认为“字写得好的人就是个文化人”。在汉语言文字使用范围之内的人群中,大凡圈内人或者说比较专业的说法就称为“书法”。与前者民间称谓的区别便是“无法度者称字,有法度者称书”。这也就是为什么孙过庭的书艺论名篇称为《书谱》而不叫做《字谱》的原因。然而还是应了一句古话“墙内开花墙外香”。中国的书艺流传到日本又被提升到“书道”的高度,至于当时在日本为什么其道冠名已经不得而知,传统的习俗说法是日本人对于喜欢之事物均以“道”命名,譬如说茶道、剑道、花道,于是自然而然也就流传开了“书道”。现代的理论则剖析得更加深层次,认为中国人使用“书法”来定义概念,体现了中国书法家对法度的高度重视。“法”是规则,是一切表现的基础,凡是从事此道者必须遵守规则。日本将书写艺术冠以“书道”之名,则多多少少有点哲学意味,仿佛想要通过书法艺术要参悟什么似的!

当将“文、艺、法、道”四个字排列一起时,突然发现了一种十分有趣的现象。“文”讲理论,“艺”讲意蕴,“法”讲规则、“道”讲个性。四者之间缺一不可。

太讲规则的结果会导致作品非常忠实于传统,书写的作品都经得起考评和推敲。作为一代的艺术家所推出的作品来说,这种传统的书写方式也有缺点,那就是书画本身不敢突破传统观念,容易淹没在刻意求实的氛围之中,尤其作为书法艺术都用这种传统的框框套套的刻板模式和平铺直叙的传统方式来书写,一种风格,相同的笔法,看多了会使人生厌。如写生画,逼真有余,灵气不足,这些作品尽管功力深厚,但决不是好的艺术作品。

真正的艺术品应该是显示出书家的创作个性和自成一家的风格。然而太讲个性又会走向“野狐禅”。鲜于枢草书书札《论书》有言:“张长史怀素高闲皆名善草书。长史颠逸。时出法度之外。怀素守法。特多古意。高闲用笔粗。十得六七耳。至山谷乃大坏。不可复理。”

如果是太注重“艺”的韵味和意境的话,恐怕会引发所有书法家的反对,那就去时画画好了,干吗还要书法?于是对于那些走向非常前卫的“不规范书法创新”就被斥责为“丑书”这一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并且艺术大浪淘沙,随着岁月的流驰,这种时兴于一时的花哩胡俏的东西,先后也就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正如同孙过庭《书谱》中所描述的那样“复有龙蛇云露之流,龟鹤花英之类,乍图真于率尔,或写瑞于当年。巧涉丹青,工亏翰墨,异夫楷式,非所详焉。”再也不会有人去提起了。

如此分析起来,最为根深蒂固的要素应该是非“文”莫属了。唐代诗人杜甫的《偶题》有言:“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作者皆殊列,名声岂浪垂。骚人嗟不见,汉道盛于斯。前辈飞腾入,馀波绮丽为。后贤兼旧列,历代各清规。”诗歌的本意是在慨叹历史和人生,然而我将更愿意将其读成是在阐述书法之道。结合文章开头王铎的那一段话语,能够让我们读懂“书画怡情、艺文养性”的真谛。因为天底下多如过江之鲫的书法家们,到最后能够留下来名垂千古的一定是“其文笔功夫和书法功夫同样的优秀”!原创的佳作一定是靠文章取胜而不是靠摹写留名,也唯有如此,留下来的东西才称得上“文物”,所创作的人也才称得上是“文人”。

当然,社会时尚对于“能够写得一手好字”也是十分仰慕的,田英章先生书法论语有言道:“学书法是受人尊敬的高雅艺术,“两子”都喜欢。上至天子下到(叫)花子都对写字的人非常尊敬,学别的东西,比如武术,就可能有人有非议,但对写字好的人没有说坏话的。”这自然也是是一种正常现象,同样道理,靠写得一手好字换取钱财也能够让人过上一种体面的生活,这也是我们这个社会对于文人的宽容之处。虽然也有人讽刺说这是“书赋小道,壮夫不为”,然而真正的“为与不为”还存乎每个人的“一心一念”。为也对,不为也对!问题在于你是想成“小道”还是想成“大器”。小道易成,大器难成。因为大凡创新性的事情都不可能是随意涂抹两三下就能够实现的,在落笔之前存在着长时间的琢磨构思和精心刻划!而这背后则需要“板凳要坐十年冷”的天下文章功夫!也就是艺术上讲的“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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