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今年全国两会的重要议程之一,审议、讨论外商投资法草案备受关注。
不管是在人代会开幕前的新闻发布会上,还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不管是在人民大会堂的“部长通道”上,还是代表委员的团组审议、讨论中,“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频频出现。
在中国扩大对外开放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大背景下,在浙江全面推进开放强省的征途中,这样的聚焦与关切,在改革开放40年后的第一个春天,别有深意。
全局性、历史性、基础性——全国政协委员、民盟省委会副主委、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卫东这样概括外商投资法的意义,“它充分证明中国毫不动摇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初心从未改变,宣示了我国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的立场和态度,是我国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宣言。”
罗卫东委员认为,在外商投资法草案中,投资保护部分的内容尤为重要,意味着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促进和保护转向更加稳定、规范和法治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