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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浙江省办学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
2004/05/14 来源:


  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检查落实《民盟浙江省委关于盟办学校管理意见》执行近一年来各盟办学校的发展情况,研究全省盟办学校如何依法办学,并按照上述法规的要求,求真务实、创造性地解决民盟办学过程中面临的一些主要问题与困难,使民盟的办学工作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民盟省委会的参政议政工作服务,民盟浙江省委会于5月12日至13日在杭州召开了全省民盟办学工作会议。全国政协常委、省人大副主任、民盟省委会主委孙优贤到会看望了参加会议的全体代表。
  民盟省委会副主委茹宝麒在会议开幕式上讲话。他说,我省民盟组织办学2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各级各类人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盟办学校经过优胜劣汰、与时俱进、不断积累,发展到现在的16所学校,都有比较好的办学基础和发展势头,当然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与困难。他指出,民盟办学工作会议应该本着学习法规形势,交流办学经验,研究探讨问题,协商合作发展的宗旨召开。当前全省各级民盟组织的社会服务部门和盟办学校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教育,尤其是民办教育的一些新政策、新法规,比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情况,正确分析民盟办学的形势和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通过召开办学工作会议的形式,使社会服务的主管部门和盟办学校的负责同志有机会互相交流各自在办学过程中得出的经验与体会,取长补短,并依托和发挥民盟的组织优势,使全省盟办学校合作、协调、可持续发展。
  省教育厅副厅长黄新茂应邀为会议代表作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报告,重点解析了其中的部分条款,指出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他认为对民办教育应该“以扶持促发展,在发展中求规范”。他还介绍了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的总体情况、部分民办学校成功的办学经验和各地在支持民办学校发展过程中的创新措施,通报了省教育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出台前后所做的工作以及计划,并表示省教育厅对民盟的办学工作将给予一如既往的支持。
  在会上,温州明萌培训学校校长范新华、金华市民盟教育培训中心主任胡锦全分别介绍了这两所去年新办学校的具体情况和各自的办学特色。浙江科技学院求是应用技术学院的代表介绍了学院的招生情况。在小组讨论中,与会代表畅谈了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感想和具体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希望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部分会议代表还参观考察了建设中的浙江科技学院求是应用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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