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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再次全文刊登民盟浙江参政党理论研究会会长郎友兴执笔文章!
2018/01/27 来源:

1月18日,民盟浙江省委会常委、民盟浙江参政党理论研究会会长、民盟浙江省委会社会与法制议政智库专家、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系主任郎友兴执笔的《破解乡村振兴的浙江命题》一文再获《浙江日报》全文刊登。

在中国共产党近百年历史上,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报告明确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乡村振兴战略”应该是“三农”问题的升级版,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农业产业、经营制度、土地制度、集体经济、农民就业、乡村治理体系、农村队伍建设等。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什么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浙江命题呢?

从城乡统筹、城乡融合到“差异化发展”是浙江“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浙江正处于城乡融合的发展阶段。城乡有差别、有差距,当然需要解决,但是,城乡各不相同,城乡发展并不等于城乡等同。因为城乡有差别,于是有了城乡统筹发展之要求与任务,通过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融合。所谓城乡融合,就是说城市有城市的特点,乡村有乡村的特点,两者并存共生共荣。无论城乡统筹,还是城乡融合,都不是为了消灭农村,或者将乡村建设成为缩小版的城市。十九大报告强调“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对于浙江来说,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从城乡统筹、城乡融合发展走向“差异化发展”之路。如何基于自身的历史文化积累、区位、自然条件,以“差异化发展”的理念,走出一条不同于城市、不同于其他乡村的发展道路,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命题。特色小镇是浙江创新发展的战略选择,可以视为浙江乡村走向“差异化发展”之路的战略举措。浙江省委、省政府要求特色小镇在建设形态上,力求“精而美”,而不是“大而广”,力求做到“一镇一风格”。浙江的特色小镇跟以往的小镇有一个明显的区别,那就是特色小镇是跟新兴产业相结合的。

从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到城乡融合发展,再走向“差异化发展”,是浙江城乡关系的又一次飞跃,是浙江“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繁荣乡土文化是浙江“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乡土文化的尊重与延续,是一种文化自信,一种新的文化自觉。乡土文化是农村的魅力之所在,是乡村振兴的软实力。繁荣乡土文化就是振兴农村本身,文化是乡村之根、之魂。

乡土文化有着无可替代的凝聚和认同功能,可为中华民族丰富的文化提供多样性的元素,可以提升农民的素质。繁荣乡土文化可为浙江“乡村振兴”提供内生动力。可令人担忧的是,传统乡土文化正在消散,一些乡村片面地以现代化城市生活为榜样,乡村发展失去了原有的乡土气息和文化。为此,我们要切实加强乡土文化教育。例如,乡谣作为乡村传统文化的一种样式,因其俏皮生动的乡音、朗朗上口的乡韵以及耐人寻味的乡情,而具有独特的教育意义。

乡愁是一种眷恋,但不能沉溺于对旧时的怀念,否则就会逆历史发展之潮流。我国的乡土文化源远流长,我们要对乡土文化作创造性的转换以服务于现代社会。因此,要以新的视角理解乡土文化,以新的理念来延续、传承乡土文化,以新的形式探索乡土文化的再繁荣。在传承乡土文化时明确农民的主体性,发挥礼俗、习惯在现代社会中的功能,加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浙江以文化礼堂建设作为繁荣乡土文化的一个重要切入口。自2013年起,从建设乡村精神文化地标——文化礼堂入手,为农民打造精神家园,让人们在“身有所栖”的同时“心有所寄”。

“三位一体”治理体系建设与完善是浙江“乡村振兴” 的社会制度支撑。乡村治理,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重要基础。乡村治理不仅是乡村本身的自我治理的问题,更是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于社会治理作出了全面而系统的阐释,对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提出了战略方向。明确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新农村的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十九大报告用“治理有效”替代了“管理民主”。“治理有效”需要建立一个新的治理体系,而这个体系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地表述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可以说,这个“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的提出,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指明了方向,为乡村由“管理民主”向“治理有效”升级找到了路径。在这个体系中,自治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法治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保证,而德治是健全乡村治理的支撑。在乡村治理体系中,自治、法治、德治三者应该是相辅相成,相互衔接又相互补充的,共同构成乡村善治格局。

“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源于浙江桐乡市。2013年,桐乡市率先推出“法治为要、德治为基、自治为本”的“三治”建设,旨在建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体系,“以评立德、以文养德、以规促德”的德治建设体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建设体系,从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以法治“定分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以自治“内消矛盾”,是桐乡市治理社会转型时期各项疑难杂症最有效的“药方”。浙江省桐乡首创的“自治、法治、德治”,最终被写入了党的十九大报告。

“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是浙江“乡村振兴”的人力支撑。鉴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农村所面临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治理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需要培育一支能够支撑“乡村振兴”的工作队伍。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新时代,浙江农村的发展振兴,一要靠制度和技术创新,二要靠人才。

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队伍应该是多元的。首先,需要由乡村人自己来实施,因此,其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态度的积极与否,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效果。为此,要培育新时代的新型农民,他们应该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具有现代的民主参与意识和合作精神。其次,要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乡村干部在振兴农村过程中责任重大。再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有强大的科技和人才支撑。为此,要充分发挥乡村各类人才尤其是农村经济能人、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在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要重新认识大学生村干部的意义与角色,其作用不光体现于乡村的经济发展中,更主要的是通过他们给乡村带来现代文明理念,繁荣发展乡土文化。此外,乡贤回归对于“乡村振兴”有着特别的意义,因而要重视乡贤文化建设,发挥新乡贤在带领乡亲共同致富、带领农民搞好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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